2017總統教育獎,欲申請同學請於(12/18)前送件至系辦完成初審作業

  • 2016-12-13

一、本案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獎助員額為全國6-8名大專生(每名25萬元),各校推薦名額以1名為限。

二、學院初評於12月19日1700時前推薦1名同學送學務處生輔組召開獎審會評核決選最優者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