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學期學生辦理「復學」、「延修」相關公告

  • 2016-12-30

一、105-2學期學生辦理「復學」「延修申請」相關時程如附件:

二、【注意】預計於105-1學期畢業之「碩士、碩專或博士生」,因特殊情況需於2/8(三)前領取證書者,如已完成畢業離校手續,最快可於1/9(一)上午10時攜帶「畢業審查表」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