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05-1 學分抵免(第三梯次)申請作業流程

  • 2016-08-24
本次學生申請學分抵免時間為:8/ 31 (三) 上午 8:00 至 9 / 6(二) 下午 5:00。
※ 注意事項:
1、 英文證照抵免英文必修課程及畢業門檻,請學生填寫校定必修英語課程抵免申請表(附證照)及免參加修進修英語申請表至系上,再由「各學系」統一送「語文中心」審查。
2、 退伍令抵免軍訓課程,請學生填寫基礎及分類通識課程科目抵免學分申請表(附退伍令)至系上,再由「各學系」統一送「軍訓室」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