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04-2學期申請 放棄 副修、輔系、雙主修相關作業流程(詳見附件)

  • 2016-04-27
1. 申請時間:104年5月09日(一)~104年5月13日(五)
2. 申請對象:
(1) 修讀副修、輔系、雙主修學程之學生,因故無法繼續修讀者。
(2) 畢業前仍未修畢申請之加修學程,但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大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