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大學保健營養生技學系畢業生報考營養師考試資格疑義說明

  • 2017-08-28
日期 106/8/28 下午 05:36

標題 :亞洲大學保健營養生技學系畢業生報考營養師考試資格疑義說明

內容:

有關新聞媒體登載亞洲大學「保健營養生技學系」因遲未更改系名致損及該系畢業生報考營養師之權益一案,考選部說明如下:

一、考選部為妥處並統整各保健營養學系畢業生報考營養師考試之應考資格問題,於經邀集職業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營養學會召開會議共同研商後,決定修改營養師考試規則第5條,以利各校有關專業領域之畢業生報考。

二、本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於106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公告於本部全球資訊網,其第5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營養保健科學、臨床營養、營養科學與教育等系、科、組、學位學程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三、依前開法規草案規定,亞洲大學原「保健營養生技學系」或更名後之「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學系」均已納入本次修正規定之範疇,應無新聞媒體所登載之疑慮。又本法規草案尚在公告期間,仍請社會各界踴躍惠示卓見,以利考試制度之周妥完備。

考選部來源: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3045